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汇聚起助力“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的家庭力量,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酒泉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酒泉市妇联、酒泉市总工会、酒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酒泉日报社、酒泉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了年度全市最美家庭推荐工作,得到广大家庭的积极响应。通过自荐他荐、组织推荐、审核评定,最终评选出年度酒泉市“最美家庭”户,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8月24日—8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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