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月牙泉 >> 月牙泉发展 >> 正文 >> 正文

男子报团去敦煌旅游,自费骑骆驼成十级伤残

来源:月牙泉 时间:2022/12/11

长假的最后一天,你现在在哪里?您是在家还是在外面玩?旅行时最担心的就是出事。来自浙江衢州的杜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四面风沙飞野马,一潭之影幻游龙”,广阔的戈壁滩,鸣沙山和月牙泉,这是一生不得不去的景点。

但是,杜先生的敦煌之旅搞了个10级残疾。原因是他在骑骆驼时受了伤。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是团体旅游,骑骆驼却是自费项目。那么旅游公司到底赔不赔呢?

据《钱江晚报》报道,年6月,杜先生参加了龙游一家旅行社的西北沙漠跟团游。当年的6月15日,他和旅游团的其他成员参加了由旅游公司在敦煌市鸣沙山进行的骆驼骑行项目,并在甘肃省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进行了额外收费。

杜先生骑的骆驼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惊吓。他从骆驼上摔下来受伤。摔的很严重。医院就呆了几天。

年7月6日,杜先生与骆驼骑行项目负责人裴某某签署《协议》,同意裴某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杜先生的全部治疗费用。医院花了2.5万元。一次性赔偿4万元。

后来,当伤势稳定后,杜先生被确定为十级残疾。杜先生要求龙游某旅游公司及敦煌市鸣沙山某旅游公司赔偿各种费用19.9万元。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到了龙游县法院。

龙游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与龙游某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后,双方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同时,龙游某旅游公司委托的敦煌市鸣沙山某旅游公司所提供的驼队服务等系龙游某旅游公司履行旅游服务合同的延续,应认定为是代表龙游某旅游公司的行为,旅游辅助人敦煌市鸣沙山某旅游公司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可直接认定为龙游某旅游公司的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龙游某旅游公司赔偿杜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那么,与娱乐项目经营者达成赔偿协议后,游客是否仍可追究旅行社的合同责任?

本案中,杜某与他人达成赔偿协议,龙游某旅游公司主张杜某无权再向其提起违约之诉的主张。法律规定,在起诉时,当事人可选择按侵权责任起诉或合同责任起诉(法律术语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两者赔偿金额不同,证据要求不同),一旦选择一种起诉后,就不能再以另一种诉由起诉。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杜某仅要求娱乐项目运营商赔偿侵权行为,而没有选择在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杜某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承担合同责任。

但是,不能一概而论。本案中骆驼骑行活动一是在龙游某旅游公司安排的敦煌市鸣沙山某旅游公司经营的月牙泉风景区内,二是统一由导游收费,在没有反面证据情况下,可推定作为月牙泉风景区内的旅游项目之一的骆驼骑行项目为合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因地接社或履约助理造成合同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组团社可以向地面接社和履行辅助人要求赔偿。杜某在旅游活动中在敦煌市鸣沙山某旅游公司的月牙泉风景区内受伤,龙游某旅游公司作为组团社对履行辅助人的违约承担责任。

作者:林吉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2540.html